如何办理用血费用的减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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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石媛媛 剪辑
网友“敢想敢为”:我想了解一下如何办理用血费用的减免,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?请市中心血站的同志给讲解一下。
市中心血站:
一、服务对象
在我省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(包括献血者配偶、双方父母、子女及其配偶)。
二、证明材料
本人用血:
1.献血证(非必要);2.献血者有效身份证;3.输血记录单或交叉配血单或用血发血单(不同医疗机构称谓可能不同,每张需加盖完整的输血科或病案室公章);4.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(若发票不显示血费金额,需打印汇总清单,并在血费处加盖红章);5.需提供献血者银行卡(农村信用社和农商银行除外);6.代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。
家庭成员用血:
本人用血所需材料的基础上增加:1.用血者的有效身份证;2.与献血者关系证明(户口薄、结婚证、派出所证明、办事处、居委会、村委会等证明)或全省统一格式的承诺书。
三、办理方式
在用血直免医院直接通过医院指定用血直免窗口提交以上材料办理(结算前请提前咨询就诊医院);除了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外,在我市献血,在省内(外)异地用血的,献血者通过本人手机微信关注“河南无偿献血”公众号,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资料,完成用血费用网上减免。报销咨询热线:0391-2856500。
四、减免原则
1.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,可以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;超过五年后,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血量;2.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者,十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;超过十年后,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;3.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者,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;其家庭成员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配偶的父母、子女的配偶)用血,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。
(通讯员 褚新建)
总值班:马秀清 |
统 筹:曾琳琳 |
责 编:刘 佳 |
审 核:石媛媛 |
编 辑:陈 婷 |
校 对:赵玉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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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省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(包括献血者配偶、双方父母、子女及其配偶)。
二、证明材料
本人用血:
1.献血证(非必要);2.献血者有效身份证;3.输血记录单或交叉配血单或用血发血单(不同医疗机构称谓可能不同,每张需加盖完整的输血科或病案室公章);4.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(若发票不显示血费金额,需打印汇总清单,并在血费处加盖红章);5.需提供献血者银行卡(农村信用社和农商银行除外);6.代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。
家庭成员用血:
本人用血所需材料的基础上增加:1.用血者的有效身份证;2.与献血者关系证明(户口薄、结婚证、派出所证明、办事处、居委会、村委会等证明)或全省统一格式的承诺书。
三、办理方式
在用血直免医院直接通过医院指定用血直免窗口提交以上材料办理(结算前请提前咨询就诊医院);除了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外,在我市献血,在省内(外)异地用血的,献血者通过本人手机微信关注“河南无偿献血”公众号,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资料,完成用血费用网上减免。报销咨询热线:0391-2856500。
四、减免原则
1.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,可以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;超过五年后,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血量;2.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者,十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;超过十年后,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;3.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者,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;其家庭成员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配偶的父母、子女的配偶)用血,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。
(通讯员 褚新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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